



收卡啦用户推广产品及服务之服务协议
苏州收卡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卡啦”或者“我们”)在此特别提醒,在您注册使用收卡啦提供的与用户推广有关的软件、小程序、网站等(以下统称“收卡啦产品和服务”或“收卡啦”)前,仔细阅读本协议中的各个条款,尤其是以粗体或下划线标示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免除或者限制收卡啦责任的条款、对用户权利进行限制的条款以及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司法管辖的条款。您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本协议。
如您决定注册使用收卡啦推广产品和服务,完成我们的注册流程并通过点击同意的形式在线签署本协议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所有及任何条款的约束。本协议包括我们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制定的其他政策、规则、公告声明等(除非特有所指,合称为“本协议”)。
第一条?收卡啦平台推广服务
1.本协议是由收卡啦与在收卡啦平台注册并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或称为“您”)就您使用收卡啦推广产品和服务所做的权利义务的约定。
2.收卡啦平台推广产品及服务为用户提供以下平台服务:
(1)为用户提供专属推广码帮助其推广,其他新用户扫描推广码按要求注册成功并传卡,即可成为该用户的二级推广用户;
(2)平台按照二级推广用户传卡成功订单结算金额的1%给用户结算推广服务费,推广账户内金额超过10元即可转出至收卡啦余额内,收卡啦余额提现不限金额;;
(3)实时获知收益和被推广用户数等数据,实时查看推广账户数据统计与明细(包括部分被隐藏的手机号、上传成功的卡券名称、卡券面额、佣金与交易成功时间等)。
(4)推广产品及服务功能注销服务。
第二条 用户注册和隐私保护
1.本平台账号(即本平台中您账号)的所有权归本平台,您完成注册申请手续后,获得本平台账号的使用权。您应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并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如果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问题,及对该问题发生所带来的后果,本平台不负任何责任。
2.您不应将其账号、密码转让、出售或出借等形式予他人使用,若您授权他人使用账户,应对被授权人在该账户下发生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
3.在如下情况下,本平台可能会披露您的信息:
(1)事先获得您的授权;
(2)根据法律、法规、法律程序的要求或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
(3)符合相关服务条款或使用协议的规定。
4.为更好地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本平台在事先征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短信等形式向您发送相关商业性服务信息。
5.关于认证服务的理解与认同
(1)认证服务是由本平台所有者收卡啦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一旦您的平台账户完成了认证,相应的身份信息和认证结果将不因任何原因被修改或取消。
(2)收卡啦向您提供的认证服务包括以下具体程序:1、账户注册过程中的手机号识别 2、申请提现过程中的身份信息、银行卡号(或支付宝账号)识别,收卡啦有权记录并保存您完成以上程序提供给收卡啦的信息和收卡啦获取的结果信息,亦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您提供您是否通过认证的结论以及您的身份信息。
6.银行账户识别
(1)个人收卡啦用户应提供本人在大陆银行开设的人民币账号、开户名、开户银行。
(2)企业类收卡啦用户应提供其在大陆银行开设的人民币账号、开户名、开户银行。
(3)您填写的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必须与身份信息中的真实姓名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名称完全一致,所有经收卡啦您填写的资料将成为认证资料。
(4)若您尚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以提供不实认证资料的方式,使收卡啦误认为该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受理身份信息识别申请的,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您及您的监护人承担,收卡啦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有关与您的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存、共享及转让等相关的事宜,本条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收卡啦隐私政策》执行;本条规定与《收卡啦隐私政策》不一致的,亦以《收卡啦隐私政策》为准。
8.用户可以申请注销已注册的账户。如果您需要注销您的帐户,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要求您完成未完成的交易、完成资金结算等后,为您提供帐户注销服务。在账户注销完成后,收卡啦不在为您提供任何服务。账户注销后,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使其在前台系统保持不可检索、访问的状态,或对其进行匿名化处理。您知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交易信息保存时间应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9.如发现任何未经您授权使用您的账户登录收卡啦的情形,我们建议您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但您应理解收卡啦对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且收卡啦所采取的行动可能无法避免或者阻止侵害结果的形成或者扩大,除?收卡啦存在法定过错外,收卡啦不对该侵害结果及扩大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用户权利义务
1.您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收卡啦平台要求完成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
2.用户确认使用收卡啦平台推广产品及服务的,在接受本协议后有权获得专属推广码。
3.您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时,应按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履行代扣代缴等义务。您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收入时,应按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依法纳税。有权利实时获知收益和被推广用户数等数据,按照收卡啦规定的比例和方式获得佣金并进行提现,但应遵守收卡啦用户有关的提现规则。
4.除收卡啦向您提供的被推广用户数据外,您不能通过任何方式获取其推广用户的身份信息及其他信息,包含不仅限于姓名,身份证id,银行卡账户信息等。
5.您有权以收卡啦合作伙伴的名义进行推广,但推广产生的新用户必须按照收卡啦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并进行在线交易。
6.您按本协议约定获取佣金时,应按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行依法纳税,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因此给收卡啦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等)的,您还应予以赔偿。
7.用户使用收卡啦平台推广产品及服务推广过程中形成的新的用户,属于收卡啦平台所有,用户除依据本协议获取相关佣金外,不享有对新用户的任何收益。
8.收卡啦与用户系独立法律主体,双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由各方自行承担;且除基本协议规定的用户推广服务相关合作事项外,用户不得以收卡啦名义开展任何其他活动,否则因此给收卡啦造成损失的,用户应予以赔偿。
第四条 违规用户的处理
1.如果收卡啦发现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协议约定、本平台规则,或被其他用户投诉具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协议约定、本平台规则的行为,收卡啦有权依据法律法规、政策、本协议及本平台规则对用户的违法、错误的行为或内容进行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规的用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账号封禁、功能封禁、账户冻结、不予结算资金等处罚,并将有关违法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因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协议约定或发生其它过错,导致任何第三方向收卡啦或其合作方、关联方主张任何索赔、要求的,用户应承担相关责任。如果因此造成收卡啦或其合作方、关联方承担相关责任或发生其他任何损失的,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电子数据公证费、差旅费等,收卡啦或其合作方、关联方有权要求该用户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向该用户追偿。
第五条 本协议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协议自您勾选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时即生效。如未点击确认本协议之前事实上已在使用本平台功能的,则本协议在您的事实行为发生之时生效。
2.如本协议后续发生变更,我们在收卡啦平台公布更新后的协议,该公布行为视为我们已通知您更新内容。我们也可能会采用本协议约定的其他通知方式通知您。如您对更新后的用户协议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本协议提及的联系方式向收卡啦工作人员反馈,我们会及时为您解答。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协议,您可以停止使用收卡啦推广产品和服务,本协议修改后,如果您继续使用收卡啦推广产品和服务的,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3.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本协议在用户与收卡啦之间终止。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对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1)用户账号注销的,本协议自注销之日起在用户和收卡啦之间终止;
(2)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导致本协议终止的;
(3)因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发生其他违法或不当行为导致本协议终止的;
(4)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情形。
4.本协议终止时,收卡啦有权要求您就您账户下未完成的交易、未支付的订单、未结算的资金等进行处理,若您在合理时间内未处理,收卡啦有权以合理的方式代为处理,并就处理过程中可能带来损失的向您追偿。
第六条 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收卡啦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收卡啦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负面影响。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除非我们另行声明,收卡啦的所有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收卡啦所有。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论因何种原因无效或不具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余条款在用户与收卡啦双方之间的法律效力。
3.如您对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帮助,可通过下列方式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箱:info@收卡啦 skl.stcun.com
联系电话:15851416577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号腾飞创新园塔楼A1-308